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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很多朋友詢問我有關(貸款.卡債)的問題

因為我曾經有過這方面的經驗(貸款.卡債)

所以我決定寫一篇關於(貸款.卡債)解決的管道

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解決金錢上的問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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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息平均攤還法

每期償還固定的本息總額,但本金與利息所佔比例每期都不同,本金部分逐漸增加、利息部分則逐漸減少。

放款

是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其中一種,依期間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授信、中期授信及長期授信,除此之外也可分為擔保授信及無擔保授信。

股票質借

當手中持有股票又有短期資金週轉的需求,可向銀行提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,經銀行核淮後申請人持「證券存摺」向集保公司辦理質權設定完成後,銀行即可撥款。

信用評分

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。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,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,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,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、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,一旦分數不足,即無法申請貸款。

保單借款

保險人有資金需求時,可以用自己的保單來向保險公司質借,只要被保險人投保超過一定期間,保新竹縣新豐鄉小額借錢單就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,保戶即可提出申請保單質借。

帳戶管高雄市內門區急用借款理費

銀行為節約成本所訂定,若存戶存款金額未達銀行標準,又沒有辦理銷戶,銀行就會收取帳戶管理費。一般申請貸款而辦理的帳戶,也會收取帳戶管理費。

票貼

憑未到期票據去銀行辦理貼現,但銀行通常會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皆為正常營運的應收票據,此種借款方式即是「調現」、「票貼」。銀行通常僅會給予票款約八成的貸款額度,並需要以客票當作副擔保品,以票到期所回收的票款,來作為還款來源。如急需運用到現金,就可拿還未到期的票據先去銀行做抵押,換取資金靈活運用。

連帶保證人

按實務上的判例,連帶保證人等同於債務人,民法中未有「連帶保證人」的規定,針對連帶及保證於民法中的相關規範有債編第四節「多數債務人」與第二十四節「保證」兩種定義。

連帶債務(即多數債務人)乃出自於民法§272條:數人負同一債務,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,為連帶債務。而保證之意義係出自於民法§739條:稱保證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。但保證人尚擁有先訴抗辯權,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以前,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(民法§745)。

由於保證人尚有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保障權益,債權人針對債權保全時需先對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,待無效果後,方能對保證人之財產強制執行,債權回收上需耗費不少時間。故債權人多在契約中將保證人附帶「連帶」二字,使保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,該筆債務成為連帶債務,造成連帶保證人與主借款人負同一債務的狀況,致達成民法§272條之要件。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,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,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,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,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(民法§273),因此在法律關係上,連帶保證人等同於連帶債務人。

循環型貸款

貸款依還款方式可分為本息攤還貸款與循環型貸款,本息攤還貸款為核貸後依約定的貸款年限,按期攤還每期償還本金及利息;而循環型貸款則是指銀行核定一個額度,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貸款方式













▲許姓車手因為妻子生產,而他在超商大夜班的薪水不足以養家所以重操舊業當車手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記者柳名耕/台北報導

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過濾2017年1、2月轄內的詐騙集團車手提領熱點,透過ATM監視器鎖定1名18歲許姓車手,經統計許嫌前後在銀行、超商ATM提領數百次,前後估計有上百人受害,警方在3月中旬循線將他緝捕到案。

警方調查,許姓車手在2016年時交友不慎,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沒多久就遭逮捕,但在2017年時妻子才剛生產完,在超商擔任大夜班店員的薪水難以支撐家計,為了多賺點錢所以又重操舊業,每個月薪水可以拿到5萬多元。

▼警方調閱常遭車手提領的ATM監視器,並鎖定許姓車手。(圖/記者柳名耕翻攝)

經統計,許嫌每天提領的金額大約8-20萬不等,已經成功提領數百萬,提領後就將贓款交給車手頭,並領取每日薪資;警方表示,許嫌在提領贓款時絲毫不避諱監視器拍攝,還會對鏡頭擺出各種耍帥姿勢。

專案小組表示,該詐騙集團是以「猜猜我是誰」、「盜用LINE帳號」的方式詐騙,許嫌接獲指示就會立即提領,讓被害人來不及報警攔截,訊後依詐欺罪嫌將許嫌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警方呼籲,民眾若接到相關的詐騙電話、訊息切勿相信,務必向165反詐騙專線查證,同時報紙上若有「工時短、輕鬆好賺」等訊息也不要輕易嘗試,若經判決有罪還會面對民事的鉅額賠償。



臺中市霧峰區民間貸款 臺北市松山區急用借款















▲年輕夫妻賺70K屈就三不,引發網友討論。(圖/資料照)

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

針對「年輕夫妻賺7萬元全靠3招過活:不生、不買房、不出國」報導,在PTT上引發網友討論。有網友認為:「雙薪都養不起一個小孩,真的純粹為了活著」、「不買房是最大錯誤,沒房很難翻身」、「這種人生誰想要」

據報導指出,已婚的珍妮特與先生月收入加起來共7萬元,根本不敢妄想在台北買房子,只能租屋度日,並支付一個月近2萬元的房租,由於強迫自己儲蓄1.5萬元,加上繳保費,每月現金所剩無幾,婚姻生活只能屈就「三不」,即不生、不買房、不出國。

對此,有網友表示,「在台北領不到40k,真的是做心酸的。」更有人直言:「這種生活有什麼樂趣」、「可憐!幹嘛結婚。」

值得一提的是,針對在台北房租2萬元一事,也引發網友熱議。有網友指出,「沒小孩可以租大套房,起碼一個月省七千」、「租房二萬,是租在市中心嗎」、「二萬的房租,有練過」、「台南市中心套房都2萬了,台北更不用說了」、「稍微油漆一下,買個ikea家具,就給你開一萬五,5坪套房」、「比房奴還慘」。

專家表示,對於年輕夫妻每月有2萬元房租支出,建議「租房不如買房」,拿來繳房貸也比給房東划算,而若是手上沒有足夠資金的人,可以等到工作幾年有積蓄後,再買個小套房,買來自住,且這作法可以訓練自己獨立生活,同時有房貸壓力也是一種成長,會更踏實、努力工作。

雲林縣斗南鎮借錢救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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